关于在江苏省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名单公示(第六批)
发布时间:2019-03-01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符合信息告知要求,在江苏省开展跨区经营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第六批)公示如下: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取消原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公示)
山东正浩制盐科技有限公司(取消原烟台正浩盐业有限公司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公示)
内蒙古北大池湖盐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原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公示)
已公示企业应严格遵守盐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跨区经营业务,自觉接受监督。已公示企业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告知我厅。
联系人:王 娟 李 立;联系电话:025-83666212 025-82288063(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传真:025-83398227;邮箱:jssjxwxfpc@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