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苏工信材料〔2019〕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等要求,我厅于2018年12月21日-27日对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的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日
附:关于张家港华尔润玻璃产业有限公司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