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城管试行信用管理积分制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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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吴中区城管对一名“屡教不改”的流动摊贩,依据《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吴容政发〔2018〕90号),开具出首次针对同一人的两张“失信行为告诫书”。刘某分别于6月19日、7月5日两次违规经营被城管执法队员处罚,于7月5日到城管窗口进行处理,因此城管一中队对刘某两次违规行为共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扣10分的处罚,并开具两张“失信行为告诫书”。

《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对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社会法人、自然人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失信记录将纳入征信体系,采取积分制度,进行分类管理、联动惩戒。根据《办法》,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扣满10分计一次一般失信行为,每扣满30分计一次较重失信行为,每扣满90分计一次严重失信行为,达到严重失信行为的就进入失信人员的黑名单,并进入区诚信平台。情节严重被列入严重等级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公示期间不能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苏州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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