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和南通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查找执行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员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推进联合惩戒落到实处,为促进“信用南通”“法治南通”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下落及车辆信息的,应制作《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等法律文书,向市公安局推送。南通全市公安机关将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下落及车辆信息;南通公安交警部门发现协助查控的被执行人或车辆的,将先期开展检查、控制等,并及时通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阻碍民警,且情节严重的,南通警方将追究其妨害公务的法律责任。
关于协助限制出入境方面,今后,对法院通报的报备案对象在限制出境期限内的出国申请,南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一律不予批准,且被报备人员将无法在全国出入境窗口办理新的出入境证件。对被报备人员持有的有效出入境证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由本省签发的,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直接宣布相关出入境证件作废;而由外省签发的,则转发至签发地主管部门宣布证件作废。
(南通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