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培训〔2018〕17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培训机构:
2017年,在各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省经信委在全省组织遴选了35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对推动“产业人才培训载体建设工程”的实施、 “英才名匠产业人才培训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构建培训基地网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我委对《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并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在江苏省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企业大学、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同时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的相关条件。
二、时间要求
有关单位请于4月6日前将“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详见《管理办法》第七条)报当地经信委;各设区市及有关市县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初选,签署初选意见后于4月13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三、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经信委可推荐1-2家;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1家。
各单位要从建设产业人才高地、推进江苏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出发,高度重视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工作,加强宣传,深入调研,真正遴选推荐一批管理科学规范、创新能力强、培训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作用突出、企业评价好的培训基地。
联系人:冯艳玲;联系电话:025-86638440
电子邮箱:745823479@qq.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1.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2.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申请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