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商局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8-11-08
字体: 打印

11月2日,扬州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时理性消费,谨防上当。

一是谨防钓鱼网站。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轻易泄露身份信息,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二是谨防“鱼目混珠”。下单前一定要对商品进行详细的了解,货比三家,要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网络商品质量监测通报等信息,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

三是谨防价格猫腻。“双十一”期间,电商往往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所谓低价折扣迷惑,防止价格猫腻。要了解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时效,碰到虚假特价、商品超售等情况,要保留截图,以便维权。

四是谨防促销陷阱。“双十一”期间,促销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打折”、“优惠”规则更加复杂。部分电商促销“暗藏陷阱”,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解,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

五是谨防刷单炒信。要提防不法电商通过刷单炒信蒙骗消费者。单纯因为高销量而选购,往往容易上当。消费者可着重查看“买家秀”,即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中、差评内容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六是谨防维权无门。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电商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或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卖家或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维权。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