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意见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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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镇江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138号),明确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管理对象,并从建设涉审中介信用监管平台、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十一条工作要求。为了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文件中还建立了《镇江市涉审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工作清单》和《镇江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是明确了涉审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管理部门、信用监管部门等5类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61项中介事项,15个责任部门,保障每一项制度落实到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全面配合支持全市“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质量,降低工作时限,提升服务效率,让审批更优质、更简洁、更高效,通过信用监管和引导,实现“信易批”,让老百姓和企业获得便利。

(镇江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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