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双十一”网络市场专项监测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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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起,扬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双十一”网络市场专项监测,规范商家促销行为。

本次监测对象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办的平台、网站、网店、微信公众号等。主要监测七项内容:是否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网络集中促销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7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刷单炒信行为;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合同违法行为。市工商局鼓励“剁手”买家志愿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轻微违法问题,按“包容审慎”原则给予行政指导;对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双十一”集中促销期做到“六必须”、“十不得”。“六必须”:必须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必须严格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等的使用方法必须认真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必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必须切实保证商品(服务)质量;必须坚持亮照亮标、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十不得”: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编造或删除用户评价;不得在有奖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不得搭售或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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