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平台运行管理,不断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廉政建设,着重在管理体制、内控制度、日常管控、方法手段、责任追究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并区分招标人(出让人)、投标人(竞买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和交易机构等五类交易主体和从业机构及人员,明确了其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环节必须准守的行为准则和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现场管理等方面应尽的职责。
《实施意见》明确了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二是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际效果。三是要防控风险,强化预警。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施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开展监测预警,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定期做好中标情况分析,为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支撑。建立对投标人的约谈制度,做好事前预警。四是要督促检查,务求实效。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将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各级交易机构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市平台管理部门每年对交易平台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五是要管理从严,责任追究。要强化廉政工作责任制,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从制度上统一和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廉政建设,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规范市场主体、中介代理机构和交易机构在交易活动中的行为,有助于促进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提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水平。
(无锡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