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7-06-02 来源: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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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提升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推动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苏人社发〔2016〕235号)精神,现就全市公务员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职业道德建设对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职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把职业道德的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通过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公务员精神,引导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规范的履职行为、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建设“四个名城”和“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按照突出政治性、示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内容。把教育引导作为塑造公务员道德习惯和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主线,将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和引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发挥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约束作用,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日常工作和言行中,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自愿行动。

  (一)强化教育培训。坚持将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实际,将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教育培训效果,围绕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设计安排培训课程,持续提高广大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重点邀请我市公务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培训。

  (二)注重实践养成。坚持探索创新,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在实践中深化,在实践中坚持,在实践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引导公务员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在各类公务员培训中,要重点安排集中宣誓的内容,使相关人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各级机关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公务员职业道德为主题的“道德讲堂”。要统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作用,灵活组织开展创建职业道德示范岗、岗位技能竞赛、学法懂法用法、知规范守规范、走进基层服务百姓、主题征文等方法措施,有效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三)完善职业规范。采取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方法,找准本部门(行业)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具有时代特色、符合行业特点的原则,对“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修订完善,为本部门公务员履职行为提供指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对市级机关各部门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抽查。各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所属部门(单位)对应条线要求相应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考核办法,着力构建科学周密、务实高效的监督体系。在实绩考核、干部考察等工作中,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的评估,个人述职以及民主测评中都要体现德的内容。进一步加强与纪检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要积极从同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部门(单位)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借助社会评议、抽样调查等形式手段,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各级机关部门要明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本部门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要结合《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277号)要求,在平时考核中注意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

  (五)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下一个年度内不得推荐接受表彰、奖励。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机制。协调信用行政管理部门,将公务员档案登记填写、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情况、廉政记录情况、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等信息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加大对违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人员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推动本地、本部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系列工作落到实处。市级机关部门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摆到优先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引导广大公务员提高认识,自觉投身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面向公众的宣传。加强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同时积极采取公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成效,不断提高公众的认可程度,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相关网站宣传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职业道德模范事迹等相关信息。

  (三)加强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点、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文化创建活动,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过程中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要创新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将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热点问题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使公众能切实感受到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在通过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推动中心工作方面加强探索,实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和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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