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基本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苏经信法规〔2017〕175号
各设区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信用办,昆山、泰兴、沭阳有关部门:
为规范和指导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22号)要求,现将《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基本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