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房管局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信用管理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7-04-12 来源: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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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扬州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扬住房发〔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市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统一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建立从业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重点从七个方面采集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建立信息的梳理、分类、汇总和入库的归集机制,为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定和评价应用提供依据。

  扬州市房管局将房地产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房管局不断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奖惩措施。对诚实守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办理房源核验、合同网签、代办贷款等业务时,可实施“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市房屋租赁平台也将优先考虑诚信经纪机构加入。对有失信记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在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和降低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服务,还通过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联合有关部门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等。

  扬州市房管局旨在通过信用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和信用联动奖惩等措施,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专业层次、服务水平,保障房地产经纪市场的秩序及资金交易的安全,为守信企业提供更加有利的创业经营空间。

  (扬州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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