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经信系统2017年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苏经信消费〔2017〕9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部署要求和《关于开展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03号),推进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和历史经典产业振兴计划(即“一行动一计划”),我委研究制定了《全省经信系统2017年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予以推进。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省经信系统2017年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部署要求和《关于开展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03号),推进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和历史经典产业振兴计划(即“一行动一计划”),特制定全省经信系统2017年消费品工业有关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在“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打造重点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精准指导。经过一年努力,“三品”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历史经典产业振兴计划顺利推进,消费品工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增速保持8.5%左右。

  二、继续实施“三品”专项行动

  (一)增强行业创新能力。

  1、支持行业增加品种供给。支持企业紧密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家电、智能家居、服装家纺、日化用品、高性能诊疗器械、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增加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供给。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发布新型和升级消费品名录,全年公布100个左右新型示范消费品。

  2、提高行业设计研发能力。
   3、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4、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二)推进行业品质升级。

  1、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制造装备升级,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培育智能制造模式等领域,开展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全年培育20家左右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积极宣贯典型案例,组织召开智能制造交流活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

  (三)支持行业品牌建设。

  1、建设“三品”示范区域。全力支持苏州市开展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激发加强“三品”建设的积极性,以消费品工业基础较好、实施“三品”战略实力较强的县(市、区)为单位,认定第一批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区。对于“三品”战略示范区数量多的设区市,优先申报国家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

  2、开展品牌创建基础建设。公布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和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主品牌培育基地,举行自主品牌建设企业与品牌建设服务机构对接会,推动社会机构为我省消费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加强与服装家纺、轻工食品等行业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跟踪培育的自主品牌企业的对接和沟通,推动培育工作取得成效。

  3、积极打造行业知名品牌。全年培育30家左右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扶持行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优秀品牌企业评选工作。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支持地方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建设区域品牌,联合有关部门打造医药健康产业园区。

  4、搭建品牌展示展销平台。打造品牌展示窗口,继续办好第19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利用江苏产品万里行等宣传扩大江苏消费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筹划举办食品博览会,通过展示特医食品、长三角名优食品和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等,推动食品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建设全省消费品信息发布平台“苏牛网”,组织优秀品牌企业展示展销产品。

  三、推进历史经典产业振兴计划

  1、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推动以丝绸、中药、白酒、香醋、刺绣、紫砂器、云锦、雕刻、红木家具、金箔等为重点内容的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和发展,培育历史经典产业领域的示范企业、大师示范工作室、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街区,促进产业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贯彻落实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全年培育25家左右大师示范工作室,对于大师示范工作室在带徒传艺、技艺创新、珍品创作、社会宣传等方面利用省级非遗项目专项安排支持。

  2、培养产业领军人才。建设领军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养、集中培训等方式,实施历史经典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全年举办2-3期领军人才培训班。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以及职称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领军人才激励机制。

  3、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组织召开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命名表彰大会,编印《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精品集》,充分利用好江苏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等市场拓展项目,支持在重要产业地举办全国性产业展会,提高江苏历史经典产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百强工匠评选活动。

  四、加强行业精准指导

  1、强化行业分类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公布的纺织、轻工、医药、化纤、产业用纺织品等“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和食品、包装、文教体育用品、文房四宝等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专栏工程和任务分工,发挥各地经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对重点建设项目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加强行业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与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分析行业动态。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工信部铅蓄电池、再生化学纤维(涤纶)、印染等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监督企业始终符合有关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已进入公告管理名单的企业,省级层面每年组织专家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覆盖所有企业。各地要完善本地相关企业工作台账,要以多种形式监督和确保企业符合政策要求。对有意愿申报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的企业,各级部门要严格对照产业政策要求指导企业进行改造升级。

  积极指导江苏省医药健康产业联盟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举办专业论坛、现场交流会等方式,推动江苏医药健康产业在加快GMP改造、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召开项目推介会和产业对接会,协调“江苏省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医药前沿领域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推动医药产业链整合与兼并重组,增强医药产业发展后劲。推动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医药投资基金小镇。

  4、协调各方推动工作。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国家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项目扶持等信息及时向企业进行沟通和宣传,交流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推动各项具体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各方的协同效应,聚力我省消费品工业的创新发展,聚焦高品质消费品的有效供给。

  全省经信系统要认真落实2017年度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构建相应的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地经信委要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地区2017年消费品工业工作情况和成效上报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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