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公示(八)
发布时间:2017-11-13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加快创建我省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进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苏经信国防[2013]60号)的要求,在所在省辖市经信委(国防科工办)初审推荐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对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进行了现场考评。经评审,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各项相关指标均符合规定的条件。为此,拟认定: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为“江苏省军民结合(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公示期: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3398263。
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