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项目节能量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各市经信委、发展改革委:

为确保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5 〕 27 号)和《关于组织推荐项目节能量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5 〕291 号),经各市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联合推荐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了第一批项目节能量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现予以公布。

 

附件:项目节能量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目录(第一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      

           年 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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