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管理处迅速查处一起违规占用业余频率的案件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6-03-10 来源:邵鹏
字体: 打印
        3月7日,南京市管理处接到业余爱好者举报,江北葛关路附近某医院长期占用438.500MHz业余频率进行安保调度。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检查,经测试,其保安手持对讲机发射频率为438.500MHz,截图存证后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普法教育。
        430-440MHz是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的航空、定向和业余业务共用频段,业余无线电可作为次要业务使用,专业无线电台不得擅自使用该频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之规定,涉案单位属擅自用频、设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九章第四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通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涉案单位负责人表示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会尽快办理合法设台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