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形成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平台实时公开信用信息,为行业性、联合性和社会性信用监管提供支撑保障,11月30日,镇江市信用办与市工商局签订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规定了合作宗旨、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和保密责任,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失信修复办法》等文件,实现相关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和联合奖惩。
此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深化镇江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使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实时归集,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工作。
(镇江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