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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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端午
两节期间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市盐务局: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的食盐安全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省局决定,于节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盐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保障食盐市场有序供应,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及工业副产盐和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食盐流入食盐市场,严厉打击各类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省两节期间的食盐消费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犯罪行为。
各市盐务局要把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保障五一端午两节期间食盐消费安全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认真分析小包装食盐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省市边界市场、城乡综合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体食堂的巡查力度,对从事非法经营食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理;对于重大的或者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等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并实行省盐务局挂牌督办,彻底摧毁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地下黑窝点
(二)重点加强对餐饮和食品(卤菜、熟食等)加工单位的检查和整治。
对全省各车站、机场、水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各旅游景点周边地区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夜间排挡)以及食品(卤菜、熟食等)加工单位等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发现非法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或不合格食盐加工饮食等行为要追根究源,依法处理。
(三)重点加强对边界地区市场的检查和整治。
加强对与外省接壤地区食盐市场的整治,重点防范上海、山东、安徽、浙江等方向的假冒伪劣食盐、私盐流入我省食盐市场。加强对市际边界的联合监管,切实防止窜销甚至是恶意侵销等行为的发生。
三、时间步骤
2015427625,共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42729日)。各市盐务局根据省盐务局的通知要求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认真研究部署。
(二)实施阶段(430622)。各市盐务局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总结阶段(62325日)。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并以市盐务局为单位,在626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书面上报省盐务局执法总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市、县盐务局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盐政管理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执法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密切配合,严密组织。各市、县盐务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保证执法力量到位、执法装备到位,形成食盐市场监管合力,确保组织严密、行动有力、目标落实、效果明显。同时,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市、县盐务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重大案情须及时上报省盐务局。
(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做到严格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各种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依法、高效地开展。加强执法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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