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法衔接办公室印发
《盐业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
日前,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盐业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省盐业监管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全省盐政执法人员更加规范快捷处理涉盐刑事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必将进一步监督和促进盐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巩固严厉打击涉盐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今年4月份以来,在省“两法衔接”办公室的牵头组织下,省盐务局会同省检察院就涉盐刑事案件的移送标准进行了多次深入研讨,为《标准》的起草审核做了大量工作。《盐业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试行)》,从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等法规中,梳理出15条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等8种罪名进行刑事打击的移送标准进行了规范,为推动涉盐刑事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局盐政法制处、执法总队)
市场监管重拳出击 全力保障食盐安全
今年以来,徐州市盐务局坚持重拳出击,严查严办,管好市场保安全。截至12月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盐刑事案件75起,立案47起,涉案人数91人,判刑37人,食盐市场安全秩序明显提升。
强化监管重点,注重打击实效。将刑事打击作为强化市场监管的切入点,坚持日常监管不放松、专项整治抓重点。对食品加工、餐饮饭店、集伙食堂等行业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查处工业盐冲击食盐市场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提高刑事打击的震慑力。仅“雷霆风暴”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全局就移送案件33起,涉案46人,判刑10人。
强化两法衔接,依法严惩重处。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针对刑事打击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和鉴定检测等突出问题,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出台《徐州市盐务局公安局检察院关于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打击力度。特别是今年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郑某某等犯罪团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盐务、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经过长达3个月的缜密侦查,案件成功告破。
强化督查指导,提升推动作用。为杜绝有案不究、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市盐务局出台了《关于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建立健全盐政工作督查机制,推动了盐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确保盐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文明执法。
(徐州市盐务局)
简讯:
△近日,安徽省盐务局副局长石俊一行到我局学习考察,省盐务局局长助理田宗洪陪同考察。考察期间,双方围绕如何加强省际边界地区食盐市场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加强对工业盐、畜牧用盐、肠衣盐等进行监管的方法和措施方面交流了双方的经验。双方指出,在盐业体制即将改革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维护边界的稳定,确保群众食盐安全。省局盐政法制处、行业管理处、执法总队主要负责人、南京市盐务局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见。
(省局盐政法制处)
△近日,南通市城区、通州、如东盐务局,在边界地区联合开展了整治食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出动执法车辆4台,走访居民72户,检查商超9家、养殖场1家、餐饮及单位食堂12家,查获一起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州市盐务局)
△近日,盐城市盐务局直属分局以《致驾驶员一封信》、“11·13假冒食盐案例”和《食盐安全十五问》单页“三件宝”的形式,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在五星、北马、盐都等4处大型客运汽车站,向350台客运班次的承运人、驾驶人员进行发放宣传。
(盐城市盐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