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节能〔2015〕819号
各市、县(市)墙改主管部门,墙改办: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禁粘城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1〕357号)及《2014年度绿色行动推进方案》要求,列入今年创建名单的各地区高度重视“禁粘”城区及“禁粘”乡镇试点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禁粘”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狠抓目标管理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考核,无锡市新区等11个创建单位,已达到省“禁粘”城区创建目标要求,现予以公布。经市、县(市、区)墙改办考核和省墙改办确认,有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等51个创建乡镇(街道),已达到省“禁粘”乡镇试点创建目标要求,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达标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抓好“禁粘”工作的长效化管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已完成“禁粘”城区创建目标的地区,要积极开展“禁粘”乡镇创建工作,继续把“禁粘”工作向纵深推进。其他正在进行“禁粘”城区和“禁粘”乡镇创建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制定和落实目标责任,通过“禁粘”,推动墙材革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十二五“禁粘”创建合格城区名单(第五批)
附件2:2015年度全省“禁粘”试点合格乡镇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12.16
附件1:
十二五“禁粘”创建合格城区名单(第五批)
无锡市新区;
邳州市城区;
苏州市吴江区;
南通市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如东县城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
东海县城区;
灌南县城区;
灌云县城区;
泗洪县城区。
附件2:
2015年度全省“禁粘”试点合格乡镇名单
南京市(7):江宁区麒麟街道、淳化街道、江宁街道、谷里街道,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溧水区和凤街道,高淳区砖墙镇;
无锡市(7):江阴市月城镇,宜兴市张渚镇、湖父镇,惠山区堰桥街道,锡山区锡北镇,滨湖区蠡园开发区,新区新安街道;
徐州市(9):睢宁县魏集镇、高作镇,铜山区棠张镇,贾汪区青山泉镇,沛县栖山镇,丰县孙楼街道、华山镇,新沂市高流镇,邳州市宿羊山镇;
常州市(2):金坛市指前镇,溧阳市竹箦镇;
苏州市(1):常熟市梅李镇;
南通市(2):海门市常乐镇,如皋市长江镇;
连云港市(2):海州区洪门街道,连云区宿城街道;
淮安市(2):涟水县红窑镇,盱眙县古桑乡;
盐城市(4):大丰市西团镇,射阳县长荡镇、新坍镇,滨海县八滩镇;
扬州市(3):邗江区瓜洲镇,高邮市龙虬镇,宝应县望直港镇;
镇江市(5):丹徒区高资镇,丹阳市陵口镇,句容市葛庄镇,扬中市三茅镇,新区大路镇;
泰州市(4):姜堰区沈高镇 ,泰兴市曲霞镇,兴化市戴窑镇,靖江市滨江新区;
宿迁市(3):宿豫区来龙镇,泗阳县王集镇,沭阳县悦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