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宣贯培训班在宁举办 李强副主任到会致辞
发布时间:2015-12-1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做好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宣传解读,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12月9—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在南京举办电力需求侧管理暨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宣贯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价格司及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和市场司有关同志和部分专家对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进行了专门解读。各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我委李强副主任到会致辞,电力能源处介绍了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经验。
培训期间,还召开了全国电力运行系统工作座谈会议,沟通交流了云南、贵州、广东和内蒙等省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试点的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下一步落实电改配套文件的思路和工作。会议提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在2016年工作中抓紧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尽快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机构,全面规范推进直接交易,试点地区探索建设电力市场,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电力体制改革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在供需矛盾缓和情况下,各地更应密切关注并做好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