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政330期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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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
2014年7月3

全省五一、端午期间
食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坚决防止工业盐、工业副产盐、假冒伪劣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全省五一、端午期间的食盐安全,全省各地盐务部门从425612开展了为期50天的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科学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000余人次,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145起,查获非法盐产品254.5吨、罚没款73.25万元。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盐市场安全保障工作,省盐务局418下发了《关于开展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市根据通知精神,认真拟定行动方案和计划,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对执法人员进行动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徐州、无锡、苏州、扬州、盐城等市盐务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的抓落实格局,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安排,措施方法有力
行动期间,各市盐务局突出对制售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并对渔盐、畜牧用盐和肠衣盐市场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加大对食盐市场的监管力度。各市、县盐务局坚持每周五天的巡查制度和节假日全天候巡查制度,在高考期间加大了对学校及考点周边市场的巡查力度,确保了高考期间食盐安全无事故。按照省盐务局的统一部署,各市盐务局结合地区实际,对辖区内的渔盐、畜牧用盐和肠衣盐市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其中,盐城、南通、南京、徐州、扬州等市盐务局先后查处了22家饲料用盐企业,共没收非法盐产品365.6吨,罚没款23.43万元。扬州、镇江、泰州等市盐务局加强与当地公安、卫生、食药监、食安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旅游景点、公共交通运输线上开展了联合执法。淮安与扬州,无锡与常州等市盐务局开展了边界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深化了协作监管机制。
(二)加大了对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全省执法人员保持对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查获非法盐产品和罚没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查处的千余起案件中,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案件67起,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案件222起。徐州、泰州、连云港、淮安等市盐务局查处案件数均超过百起,震慑了不法行为。连云港市“2.26”假冒伪劣食盐案件办理取得新的突破,截至行动结束,已逮捕1人,刑拘8人,判刑2人。
(三)加大了食盐安全宣传力度。各市盐务局一方面结合“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宣传食盐加碘的意义和盐业法规知识,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食用加碘盐,抵制盐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结合渔盐、畜牧用盐和肠衣盐市场的整治行动,做好相关政策及法规宣传,常州、徐州、盐城、南京、南通、无锡、苏州等市盐务局对各用盐企业发放了行政指导提示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各市盐务局坚持实施领导带头执法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车、定区域,检查前有布置、检查后有汇报,有效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遇有紧急情况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做到及时妥善处置;通过食盐放心店掌握市场动态信息,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南京、南通、盐城、苏州、镇江、宿迁等市盐务局严格执法程序,检查中做到规范执法,保证了依法监管、依法办案。
(各市盐务局,省局盐政法制处)
 
徐州市四部门联合出台
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盐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盐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涉盐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意见》对涉盐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与移交,侦查机关的受理、立案,犯罪构成的认定,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以及案件的检察与审判等5个方面的操作程序作出了具体规范。《意见》指出,工业盐等非食用盐产品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对外包装印有工业盐农业用盐字样或执行标准(GB5462-2003)的非食用盐产品,一般不需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意见》明确,对工业盐零售单位和个人将经营的工业盐销往非工业盐用户或个人,且明知对方有可能作为食盐使用的情形认定为具有犯罪主观故意。
该《意见》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项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盐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了食盐安全保障。
(徐州市盐务局)
 
淮安市盐务局加强盐业案件举报管理
 
为规范盐业违法案件举报管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盐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职能,淮安市盐务局近日出台了《盐业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和《盐业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标准》。《盐业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对举报受理的主体、责任、流程以及举报政策宣传、奖励原则等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盐业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标准》结合盐政管理工作实际,统一了全市盐业违法案件的奖励范围,明确并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额度,对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盐政管理,提高食盐安全监管效果起到积极作用。
(淮安市盐务局)
 
镇江市丹徒直属分局
开展食盐护考专项检查活动
 
在一年一度的高考期间,镇江市盐务局丹徒直属分局开展了食盐护考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内丹徒新区大港中学等高考考点的食堂及附近的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等餐饮行业进行了食盐安全突击检查,查询其食盐的购进渠道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并结合高考开展食盐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的责任感。检查中,该局还对部分商户使用的食盐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率达100%。通过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高考期间食盐安全。
(镇江市盐务局)
简讯:
近日,东海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在某食品加工作坊检查时,发现使用包装印有“工业盐”字样的盐产品加工花生的违法行为,当场查获工业精制盐17.5公斤。当事人侯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接受了处理。
(东海县盐务局)
近日,南通海安、盐城东台两县盐务局联合查处了私盐惯犯储某,在其东台市唐洋镇许腰村家中当场查获违法盐产品368.9公斤,端掉了该私盐窝点。储某近年来常游走于农村地区贩卖假冒小包装碘盐、散装非碘盐非法谋利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通市盐务局)
近日,由苏州市卫生局主办的减盐行动启动仪式在该市香雪海饭店举行。苏州市盐务局领导受邀出席了启动仪式并讲话,该局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苏州市盐务局)
中、高考期间,靖江市盐务局对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及考点周边的饮食摊点(如夜间排挡)开展重点整治。同时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食盐零售户、餐饮饭店等主要食盐流通环节的检查,保障了考试期间的食盐安全。
(靖江市盐务局)
6月份,扬州市盐务局组织开展了盐政信息员培训,以PPT授课形式,重点对盐政信息报送的特点、要素、类型、组成进行了讲解,并对信息报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培训,帮助通讯员更好地掌握盐政信息写作要点和基础,促进了稿件撰写技能的提高。
(扬州市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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