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关于推行
盐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贯彻实施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现就我局全面推行全省盐业行政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盐业为目标,以加快转变职能、创新行政监管模式为宗旨,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取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盐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盐业行政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确保全省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推进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政策保障。
二、主要原则
盐业行政指导,是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能,采用引导、指点、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手段,征得行政管理相对人配合和同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从而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监管方式。行政指导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各级盐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必须正确处理行政指导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其他管理方式的相互关系,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原则。履行盐业行政机关监管职能,应当紧密围绕行政监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薄弱环节,区别不同对象优先采用行政指导方式。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综合考虑指导成效,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自愿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通过说理、说服、劝告、提示、警示等方式,使其自觉认同和自愿接受。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自主选择,不得以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其接受或服从行政指导。
(四)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应在办公场所、工作网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便民原则。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应当简明、快捷、便民、高效。提倡在创新行政监管模式的前提下选择适当、合理的行政指导方式,鼓励采取既灵活多样又诚信规范的方式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指导方式
行政指导采用非强制手段和方式进行。一般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为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提示和协助;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食盐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下八种行政指导方式可供各地选用:
(一)政策引导。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能和国家相关政策,对涉盐的法律法规、食盐安全知识等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企业)顺应产业发展方向,增强发展竞争力。
(二)行政建议。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根据本机关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三)执法提示。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根据相关举报或执法信息,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四)行政约谈。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生产或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以行政主体或所属执法机构名义,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方式。
(五)行政警示。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适当方式警示其采取相关措施立即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不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整改告诫。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过程中,同时责令案件当事人停止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延续和违法违规后果进一步扩大。
(七)案件回访。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对本机关或下级行政机关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督促案件当事人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八)案后帮扶。指各级盐业行政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督促整改的行政指导方式。包括督导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其走上守法经营途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加强行政指导,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盐业行政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认识,将推行盐业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落实关键措施,着力通过优化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各级盐业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部署,结合盐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确定实行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环节、实施对象和程序,建立工作规范、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行政指导工作制度。
(三)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实效。各级盐业行政机关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切合本地区实际。要遵守行政指导原则,规范行政指导程序和执法文书,避免行政指导不当而违法,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纠纷,着力形成行政指导与行政服务相互融合、行政监管与行政指导同步推进的有序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