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管理处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管理取得成效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4-03-12
来源:赵若宇
年初,徐州市管理处接到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关于申请购买手机信号屏蔽器的函》。按照规定,该处指导他们到市保密局申请,经保密局审核批准后,填写《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购置审核备案表》,按批准的设备型号和数量向国家保密局授权的企业购买。目前,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已按要求购买了所需的移动通信干扰器,收到设备后就到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为加强对徐州市移动通信干扰器的管理,2013年徐州市管理处与徐州市国家工作保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全市移动通信干扰器的使用。今年年初又和市国家工作保密局、市教育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移动通信干扰器管理的通知》,对有关单位移动通信干扰器的使用和管理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通知》规定,需要购置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的涉密单位必须经市国家工作保密局审核批准,取得《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购置审核备案表》,凭此表向获得国家保密局授权的销售移动通信干扰器的企业购买获批准的产品型号和数量。设备购置完成后,涉密单位凭保密部门批文及《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购置审核备案表》到该局办理安装使用的相关手续(不收取频率占用费)。
《通知》的下发使相关单位了解了购买和安装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的流程,为全市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刘朝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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