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通知(37号)
发布时间:2013-07-05
苏墙办〔2013〕37号
常州、镇江、淮安、泰州等市墙改办,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下列在省墙改办组织的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由生产所在地省辖市墙改办暂收回其所有《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并从2013年7月4日起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复查合格后,由省墙改办通知省辖市墙改办恢复《认定证书》的使用;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认定证书》。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不合格项目 | 检测单位 |
淮安市旺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 | B06 | 干密度 | 江苏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站 |
靖江市红鑫建材有限公司 |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 MU10.0 | 尺寸偏差、强度等级 | 江苏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站 |
扬中市金阳光墙体材料厂 |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 MU10.0 | 密度等级、强度等级 |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江苏万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 | B06 | 密度等级、强度等级、抗冻性 |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