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管理处快速查处一起私设卫星干扰器案件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3-06-25 来源:王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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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2日下午,在接到省局转来关于查处卫星干扰器批示件后,宿迁市管理处立即组织人员,就宿豫区丁嘴镇群众反映的私设卫星干扰器干扰电视播出行为,进行实地排查和执法,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电台一部。
        一是案件排查快。接到省局批示件后,宿迁市管理处高度重视,市经信委汤慧丽副主任立即做出批示,要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迅速排除干扰源,保障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3月25日早上一上班,管理处陈家运副主任就带领执法人员和监测技术人员携带设备赶往宿豫区丁嘴镇。通过实地勘察和仪器监测排查,执法人员在移动公司铁塔上部第一平台上发现私设卫星电视干扰器一部。
        二是执法处理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宿迁市管理处找到涉案单位即宿豫区丁嘴镇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对违反规定私设卫星干扰器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立即拆除设备,并当场依法没收违法设备。同时,现场对当事人宣传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法规,表明私设卫星干扰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经过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责任人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接受处理,并保证今后决不做此类违法事情。
        三是反馈情况早。此案处理后,宿迁市管理处及时和举报人进行电话联系,告知案件查处情况,同时感谢其关心关注无线电管理工作。举报人对此案件处理结果感到满意,并对宿迁市管理处的工作效率表示赞赏。 (王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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