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全省墙材革新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2-06

苏墙办〔2013〕第9号



各市、县墙改办:

2012年全省各级墙改办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努力完成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开拓进取,墙材革新各方面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依据《江苏省墙材革新工作考核办法》(2012年本),省墙改办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与监督管理、禁粘与禁实工作、专项基金管理、基础工作等方面,结合各级墙改办各项工作具体完成的情况,综合进行了考核。淮安市等 6个省辖市墙改办获得一等奖, 徐州市等4 个省辖市获得二等奖;昆山市等35个 县(市、区)墙改办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考核结果附后)。

希望各级墙改办对照先进找差距,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扎实做好墙材革新工作,开创墙改工作新局面。


    附:2012年度全省墙材革新工作考核结果。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附件:

 

2012年度全省墙材革新工作考核结果

 

一、省辖市墙改办

    一等奖 (6个): 淮安市  镇江市  南通市  盐城市  无锡市  苏州市

    二等奖 (4个):徐州市  南京市  连云港市  宿迁市

二、县 (市、区)墙改办

一等奖 ( 8 个):昆山市  江阴市  宜兴市  铜山区

海门市、通州区、扬中市、仪征市

二等奖  ( 13个):张家港市、吴江市、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洪泽县、江都区、泰兴市、姜堰区、邳州市、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

三等奖  (14个):太仓市、如东县、如皋市、沛县、金湖县、响水县、阜宁县、滨海县、丹阳市、靖江市、兴化市、赣榆县、灌南县、东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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