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3-01-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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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原则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入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社区、农村等基层地区延伸,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以加强信息化项目扎口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近年来,省和各地在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上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化服务功能、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基础推动作用,2005年,省政府研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提出,“省财政出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扎口管理。中央财政出资的我省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须抄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的规范管理”。同时还明确,“对财政投资和涉及国计民生的信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绩效评估。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不同领域的评估标准,建立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评测相结合的信息化评价体系”。

依照省政府意见要求,2006年,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息化办”)、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机关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苏政办发[2006]35号)。从2007年起,省信息化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利用省财政资金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行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08年,省信息化办、省财政厅制发了《江苏省省级机关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苏信息办[2008]15号),对使用省财政资金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的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省政府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09]181号)再次明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协调指导,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98号),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根据部门提出的年度项目申请,研究制订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未列入省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立项,省财政厅不安排经费”。

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引起省辖市的重视。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淮安、徐州等市先后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统一管理的制度设计。苏州市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市信息办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核,建立了规范的项目申报流程,并明确“凡总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无锡市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评审、资金平衡、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扬州市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信息化工程建设由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扎口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对批准下发的信息化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规定“重大信息化工程验收,必须有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专家参与评审和组织验收”。常州市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确定引导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扶持重点,统一接受项目审报,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同时,还制发了《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细化规范项目申报与管理规范。淮安、徐州等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从贯彻执行情况看,管理成效明显。

(二)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随着我省政府关键业务信息化建设、网络化应用的整体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日益受到重视。特别是人口、法人单位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电子档案中心(以下简称“三库一中心”)等一批重点信息系统的建设,积累了大量的基础信息资源,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取得了明显的应用成效。

1、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重要的服务支撑

上世纪80年代后期,省公安厅开始的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先后经历了起步、联网、改造、完善等主要发展阶段,目前已基本覆盖全省7400万常住人口及1500万流动人口。2006年,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体升级,新系统整合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二代身份证等人口基础信息,建立了省厅、市局、县(市)局、派出所四级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了全省人口信息的联网运行、共享应用、集中管理和实时维护,并顺利完成向公安部报送全省人口数据的任务,为构建公安“大平台”提供了信息支撑。为适应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的需要,我省公安部门以人口信息为基础,整合关联公安及社会信息资源,开展信息共享实战应用,在支撑公安“大平台”建设、服务社会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公安人口综合数据库已协调汇聚交通、民航、司法、税务、工商、质监、教育、社保、民政、银行等部门各类数据资源3.74亿条,其中共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11类21种,向信用、社会保障等部门提供数据资源6类9种。通过数据关联整合和信息共享应用,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综合研判、打击跨地区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据统计,2008年以来仅通过获取的银行信息一项就抓获逃犯995名,破案1184起;通过交换共享社保信息在一个月内就抓获逃犯43人,查出养老金冒领42人;2009年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共享查询1800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约2.3亿元。

2、法人信息资源共享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004年,我省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根据全国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实施统一要求,开展了企业数据交换与共享工作,并通过实施省级大集中工程,完成企业法人信息和业务数据的集中共享,为建设全省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奠定了基础。特别是省工商局,结合实施“金信工程一期”完成工商业务应用系统整合,汇集全省116.6多万户企业、274.7多万户个体工商户、2.8万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800多万条监管信息。在此基础上,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了与南京、苏州、扬州3市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交换,共归集工商、国税、地税、海关等17家部门的91类、700个数据项,约1000多万条企业信息,基本实现对企业的条块联动监管。各相关部门以工商企业信息为基准,共享交换了15类83项信息内容,其中工商4类33项、税务7类39项、质监3类13项,共享信息经过一致性比对,形成了完整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18项应用共享信息)。企业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的投入应用,堵塞了监管漏洞,促进了财税增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较好解决了交叉稽核的问题,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7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诚信江苏”建设工作会议,发布了《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一网三库”的建设方针。2008年初,省政府批准成立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承担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截止2009年底,我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实现33家省级部门、5个市的数据联通共享,归集省级部门161类、1513个数据项、4853万条信用记录信息。在配合国税、地税局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中,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核查出漏管户6.59万户,增加税收26.5亿元。

昆山市于2007年9月出台《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发〔2007〕78号),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主要内容和工作责任,初步建立了市级机关单位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经过市信息化办、信息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职能部门的多年沟通和协作,目前昆山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已初具雏形。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卫生、环保等部门在开展企业基础数据共享交换试点工作中,以工商部门数据为“源头”和“龙头”,依托平台整合、共享、交换各部门数据资源,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一表制”办证系统,实现了行政审批中心的部门间业务协同,不仅强化了监管、优化了服务、提高了效率,而且还方便了企事业单位和办事群众。

3、地理空间信息共享应用和平台服务成效明显

我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设工作起步较早。2006年,省测绘局建成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包含全省10.26万平方公里范围的地面分辨率为1米的数字正射影像(DOM)、5米格网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和1:1万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图(DLG),数据现势性为2000-2005年。目前,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项目已完成了全省1:5万比例尺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正在对全省基础地理信息进行全面更新,计划于2011年完成更新数据库建设工作。数据库建成以来,省测绘局已与公安、交通、水利、国土、民政等22个部门和地区签订了地理空间信息共建共享协议,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和系统建设服务。其中比较典型的应用有:与省公安厅合作建成警务地理信息系统,将基础地理数据与公安业务数据集成叠加,提供基于电子地图的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满足各级公安机关科学决策、实战指挥、组织协调的需要;与省交通厅全方位开展共享与合作,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在交通系统中的应用,构建全省统一的交通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交通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公众出行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与省水利厅合作,基于1:1万基础地理数据,建立全省共享的水利地理信息数据库并建成统一的面向现代水利业务和公众服务的GIS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了全省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按照“金盾工程”统一部署,2008年省测绘局与省公安厅转发了国家测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建设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的通知》,就开展共享合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成立信息协作和共享协调小组,签订了合作协议,确定了工作例会制度。双方在合作共建基础上,以“平等互利、紧密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原则,建立了长期友好、规范合理的协作共享机制,通过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与公安业务数据的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应用效益,提高了警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4、以数字档案为核心的政务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作为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汇集整合和共享利用的枢纽,我省电子档案中心于2008年初启动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一库三平台四中心”开发工作。其中,全省综合电子档案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按照《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交换格式》(DB32-2002)地方标准,存储专题目录数据将达到60多种1亿多条,全文数据库超过7000万页,电子原文信息容量高达6T;省级电子档案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基于OAIS国际标准和先进的UCM系统架构,配置了75个省直部门,123个市县档案馆的30个档案门类和专题,目前已联通19个省级部门即将先行完成首批档案数据移交工作。

(三)以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近两年,我省各地基层组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了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的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各地搭建了各具特色的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综合平台,在社区的管理机构、服务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架起了信息的桥梁,使信息化对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支撑作用越来越突出,开创了现代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崭新模式。

一是发展环境良好,制度建设有力。随着社区信息化重要程度日益突出,我省陆续出台了一批关于社区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2007年8月,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明确要求:“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将社区信息化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要有效整合各类服务信息和管理资源,对社区居民的就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医疗、人口计生、养老服务、户籍治安等逐步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以县(市、区)为基本建设单位,实行县(市、区)、街、居三级社区数字化管理联网,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地市级统一联网,提高社区工作效率,为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信息化办、省民政厅和省通信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制定的《江苏省社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08〕109号),明确了全省社区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省信息化办同期发布了《江苏省社区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全省各地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评价工作,推动社区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社区信息化统一要求,各地陆续出台相关贯彻落实文件。常州编制了《社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社区信息化技术标准及三年建设规划》,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信息化作为支撑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南京玄武区出台了《社区信息化考核标准》,对社区信息化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栖霞区制定了《全区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社区信息化建设进度明细》。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的推动了我省社区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健全。目前,我省各市中心城区宽带网络已全面开通运行。2009年全省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929.4万户,网民数已达2800万。通过加大投入或以共建共驻的形式,各地社区居委会基本配置了现代化办公设施,架构了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宽带网络,初步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网站,形成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热线电话服务网络等立体化、全方位的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目前,全省现有2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区、街、居三级纵向联网,无锡、南京、常州等市已经初步建立了市级统一联网服务,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社区信息化管理联网。全省85%的社区配置了电脑及应用软件,500多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网站(网页),9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热线,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的大部分地区已实现社区的联网接入,一些社区建立了数据中心,为社区信息资源进一步共享交换打下了基础。如扬州市建立社区服务88000网站,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建立了“数字玄武门”街道门户网站和街道信息资源数据中心。无锡市旺庄街道建设了电子大屏幕、触摸屏、电子阅览室以及众多远程教育点,多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全街道共有监控中心16个、机房小区25个、视频90个、探头220只。

三是资源逐步整合,服务不断深化。随着社区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信息资源日渐丰富,部分地区已经高起点、高标准建成全方位的网上社区管理和社区呼叫中心,一些地区通过整合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逐步形成了社区信息资源库,各条线部门可通过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开展业务办理,初步实现了社区基础信息以及党务、政务、社保、计生、司法、社群等的一体化管理,为分析与辅助决策以及开展社区服务奠定了数据支撑。针对社区信息化 “多头管理、数据不一、信息孤岛、台帐负担”等问题,各地搭建了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如常州市已实现所辖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四级信息互联互通,并能以电子台帐报表满足各相关部门在社区的业务需求,就业、社保、救助、治安、卫生服务等服务均可加以落实,大幅度减轻了社区的工作负担。

四是开展试点示范、稳步推广应用。我省在社区信息化实践中,采取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2008年,省信息化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县(区)层面进行了信息化资源整合与服务的试点,确定了吴江市、江阴市、仪征市和赣榆县为县域电子政务试点。2009年在街道层面进行了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模式的试点,确定了南京玄武门街道等15个街道为省社区信息化示范建设点。2010年,结合各地社区信息化优秀解决方案征集,开始创建基层信息化推进示范单位,提炼总结符合我省实际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模式。在争创试点示范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移植的建设模式。如苏州市社区司法矫正系统为监外服刑人员管理提供了一种全新模式;镇江市光纤到户为数字化小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模式;泰州海陵作为全国唯一的城乡统筹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区,对全国社区信息化的探索和推广有着重要的影响等。目前,社区信息化从试点到全局,从部分城市到全省各地推广应用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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