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2
苏散字〔2012〕28号
各省辖市散办,昆山、泰兴、沭阳散办:
自2011年全省开展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试点工作以来,各市积极开展工作,创建成效显著,至目前,已有18个乡(镇)通过省经信委考核验收。为进一步扩大示范乡(镇)创建范围,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今后几年中继续开展“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请各市、有关县(市)散办认真做好所辖乡(镇)散装水泥使用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确定2013—2015年拟创建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名单和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和有关县(市)要认真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上报创建名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将作为省散办对市、县散办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创建工作应选择发散工作基础好、创建意识强,能够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乡(镇)进行上报,宁缺毋滥。
三、确定的2013 -2015年拟创建的乡(镇)名单,不包含县级城区所在地的乡(镇)。
四、请各市和有关县(市)散办将名单汇总后(见附表)于12月31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文档(盖章)同时上报省散办。省散办联系人:李岩,电话:025-83235035,电子邮箱:liyan725616@163.com。
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