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十二五”禁粘创建合格城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4

 苏经信节能〔2011〕1182 号

 

各市、县(市)墙改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墙改办: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禁粘城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1〕357号)精神,列入今年创建名单的各地区高度重视“禁粘”城区创建工作,狠抓目标管理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考核,镇江市主城区(新区)、苏州市主城区、昆山市城区、泰兴市城区、江都市城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阴市城区、常州市主城区(天宁区)、海门市城区(滨海新区)、睢宁县城区、徐州市主城区(贾汪区)等十一个创建单位,已达到省“禁粘”城区创建目标要求,现予以公布。

    希望达标单位继续抓好“禁粘”工作的长效化管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正在进行“禁粘”城区创建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禁粘”目标按期完成。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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