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政276期

江苏省工信厅  gxt.jiangsu.gov.cn  日期:2010-04-26
字体: 打印

 

276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
2010411

省五厅局联合开展保障
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食盐安全执法行动
 
为了切实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的食盐安全,防止发生重大食盐安全事件,省盐务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4111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食盐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通知指出,这次联合执法行动的目的是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食盐的地下窝点,清除食盐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食盐,全面净化食盐市场,保证世博会期间不发生大的食盐安全事件。
通知明确了联合执法行动四个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净化食盐市场。结合各地食盐市场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组织力量不定期地对宾馆饭店、饮食摊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的食堂、食品(卤菜、熟食等)加工单位、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农村食盐销售网点等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嫌非法经营食盐尤其是经营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与其相关的地下加工制造窝点和销售网络。
二是整治食盐运输环节。严格执行食盐准运证制度,加强对陆路、水路运输食盐的车船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食盐以及假借工业盐之名运输食盐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工业盐购销、运输的合同备案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严防工业盐在运输过程中流入食盐市场。加强对化工副产品盐的流向监管,严防化工副产品盐在运输过程中流入食盐市场。
三是整治食盐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国家食盐定点企业的质量检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尤其是有向上海方向调拨食盐任务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食盐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查,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盐生产企业、液体盐生产企业和有副产品盐的化工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工业盐、液体盐尤其是化工副产品盐等有毒、有害盐流入食盐市场。
四是整治重点地区。加强对省内旅游目的地城市食盐市场的整治,特别加强对在世博会期间举办重大活动和承担大型接待任务等单位的食盐安全检查。强化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直供世博园区的省内餐饮服务单位用盐情况,逐一建立监管台帐,确保我省提供给世博园区的食品、半成品用盐安全。进一步加强与外省接壤地区食盐市场的整治,严密防范外省的假冒伪劣食盐流入我省的食盐市场。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食盐市场整治,持续净化食盐市场。
为确保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有力、措施到位、取得实效,通知对参与这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单位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世界性盛会,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省的食盐安全意义重大,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效、责任到人。
二是协同配合,联合行动。各级盐务局为这次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本地区联合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起草、联席会议的召集、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各级盐务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保证执法力量到位、执法装备到位。联合行动期间,各级盐务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各联合执法行动单位深入到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非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食盐的危害性和开展市场净化行动的必要性,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联系,宣传报道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动员广大群众抵制和举报盐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联合执动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严格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各种不文明的执法行为。
(省局盐政执法总队)
 
江苏省盐务局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共同加强对出口食品加工用盐的监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巩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坚决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行为,切实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加工用盐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盐业行政和检验检疫部门要强化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在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用盐的监管,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通知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液体盐或其它非食用盐用于食品加工。各级盐业行政和检验检疫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出口食品加工用盐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检查相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腌渍果蔬、酱菜生产企业)生产用盐的采购、入库、领用、核销等记录,检查生产用盐供应商的情况,重点就企业食用盐购买量与该企业食品加工过程盐的使用量进行核对,检查购买量与使用量是否统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使用液体盐或其它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依法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盐产区的盐业和检验检疫部门要联合对液体盐或其它非食用盐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采取明察暗访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将液体盐或其它非食用盐向食品加工行业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对涉嫌采购液体盐或其它非食用盐用于食品加工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受理其出口食品报检,并根据其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理。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用盐的监督管理。各级盐业行政和检验检疫部门要督促出口企业到当地具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批发单位采购食盐,所在地的盐业部门要对出口企业购买食盐的情况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对于正常生产而购盐异常的企业要会同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查,查清原因,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口渍蔬菜等出口食品加工用盐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用盐实施备案管理。
(省局盐政法制处)
 
苏锡常三市联合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以来,苏州、无锡、常州地区盐务局先后查处了多起工业盐冲击食盐市场的案件,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制盐企业套购工业盐向餐饮行业、食品加工企业等食盐消费环节非法销售,牟取暴利,严重影响了苏南地区盐业市场秩序的稳定,对全省的食盐安全构成了威胁。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幕,针对苏锡常地区紧邻上海的特殊地理位置,为了确保世博会期间的食盐安全,苏锡常三市盐务局于近期联合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由省局执法总队牵头,苏锡常三市联合行动,以小工业盐市场专项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经营小工业盐的行为尤其是工业盐假冒食盐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工业盐特别是含有毒有害物的化工副产品盐的管理,保证世博会期间苏南地区盐业市场的稳定有序,防止食盐安全事件的发生。
(省局盐政执法总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